收购北京基金会的流程和基本要求介绍
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,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,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。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(可以面向公众募捐)和非公募基金会(不得面向公众募捐)。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围,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。我们现在也有转让的资源,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谈。
转让信息如下:
公司名称:北京XXX慈善基金会
注册区域:北京
原始资金:200万
成立日期:2017年
业务范围:1.资助贫困地区学生就学;2、资助贫困地区家庭生活
注册条件:
<1>有特定的公益目的,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;
<2>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;
<3>有规范的名称、章程、组织机构以及与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<4>有固定的场所;
人员要求:
理事长 1人,副理事长1人,秘书长1人,监事1人,理事3人,
从业人员4人(稳定的员工即可,比如财务、出纳人员)
审批流程:
<1>人员齐备后核名;
<2>核名通过后设立基金会账户(200万储备金),办理期间200万是动不了的;
<3>民政局下来基金会的批复后,在银行开设基本户